2017年吉林化工学院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1-27 12:19 作者:谢雨池 审核人:高鹏程
各教学院:
为了进一步壮大我校共青团队伍,根据团章规定,“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,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,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,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”经校团委会议研究决定,在近期发展一批新团员,各教学根据团员发展计划,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。
一、发展条件
1、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社会主义;
2、经本人申请自愿加入,能遵守团的章程,履行团员义务,严守团的纪律;
3、能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没有违纪违法行为;
4、学习刻苦,积极追求上进,成绩优秀;
5、热爱班集体,能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。
二、在办理青年学生入团时,必须履行以下手续
1、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;
2、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作介绍人;
3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;
4、支部大会的决议报上级团委审批;
5、青年学生被批准入团后,团支部及时将上级团委批准的决议通知本人,并在支部团员大会宣传。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,从上级团组织批准之日起缴纳团费;
6、举行入团宣誓仪式,发放团员证;
7、青年学生入团后,志愿书和团员证存入本人档案,由所在系团总支统一保管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各分团委接到此通知后,要及时落实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;
2、2017年度吉林化工学院发展新团员工作截止2017年12月1日,请各基层团组织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。
共青团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
2017年11月27日